入屋抢劫同村兄弟 换来十年牢狱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3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任某、赵某因一时贪念,公然窜进同村兄弟张某的家中实施抢劫,劫得财物一万多元却分别换来十年铁窗生涯,不禁令人叹息。近日,鹤山法院对该起抢劫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任某、赵某分别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任某与赵某了解到同村兄弟张某因到香港务工长期不在家,家中只有其妻子李某一个人居住,就密谋对李某实施抢劫。2005年8月3日傍晚,两人窜到鹤山市沙坪街道办某小区A座楼下,赵某先负责在楼下看风,任某则窜上该楼202房被害人李某居住的房屋前守候。当晚20时许,当李某回家将门锁拧开时,任某即从后将李某扑倒在屋内,并威胁其不得呼叫。随后,赵某闻声闯入屋内,二人将李某押入杂物房,并轮番对其进行看守及在屋内搜寻财物,抢得诺基亚2100手机一台、戒指三只、手表一只(以上物品合共价值6473.4元)、港币纸币2500元、港币硬币39.3元及工商银行卡。其后,任某威胁李某讲出银行卡密码后,由赵某看守被害人,任某持抢得的银行卡到附近的工商银行柜员机取走卡内现金人民币2300元。案发后,被害人李某的丈夫张某通过银行录像辨认出案发当晚提取银行卡存款的人是同村的被告人任某后,于同月5日到任某家中要求其退回被抢财物,任某即找来被告人赵某,并主动将手机、戒指、手表及部分现金退回给被害人。2010年10月25日、2011年1月8日,公安机关分别将任某、赵某抓获归案。鹤山法院经审理,被告人任某、赵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两被告人入户抢劫,具有抢劫罪加重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