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961号应诉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9-08-01 已浏览:38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2019)粤0784民初1961

台山市金鼎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黄荣有汤丽贤

本院受理原告林俊森与被告台山市金鼎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黄荣有汤丽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台山市金鼎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80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台山市金鼎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计至20195211200元;从2019522的逾期还款违约金以实欠借款本金58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为方便诉讼费计算,暂计至201952727066.67元);3、请求依法判令原告有权依法折价或申请拍卖、变卖被告台山市金鼎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台山市川岛镇上川飞沙滩旅游区二区39号的不动产,对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黄荣有、被告汤丽贤对第12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一个月,本院并定于2019115日上午90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