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227号案庭审时间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15 已浏览:45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1227号
苏展鹏:
本院于2019年4月22日刊登在鹤山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的《(2019)粤0784民初1227号原告冯根洪、陈少卿与被告苏展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诉公告》的公告中,其中“定于2019年7月25日9时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更正为“定于2019年7月29日9时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特此更正。
二○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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