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2023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09 已浏览:48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吕金和、任汝华: 本院受理原告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被告吕金和、任汝华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2019)粤0784民初2023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吕金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705.02元及利息(计至付清之日,暂计至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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