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我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和审判对策分析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6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近三年我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和审判对策分析 2008年以来,我院共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330件,占全部合同案件的10.7%,其中调解结案206件,调解撤诉111件,判决结案13件。由于我院在审理该类案件中采取了正确的策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面对近三年来我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审判对策。该类案件的特点是:一、群体性纠纷居多,且矛盾激烈,社会影响大。小区居住人口密集,利益共同性使业主联合起来形成群体性纠纷,规模较大,当事人积怨较深,如何使该类案件的处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难题。近三年来我院审结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98.5%属于群体性纠纷;二、法律关系复杂,物业公司追讨物业费所占比重较大。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类型和成因呈现多样化,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案件仍占主导地位。三是业主胜诉率不高。针对物业公司起诉催收物业管理费,大多数业主以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为由进行抗辩,但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加上物业公司一般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处理诉讼纠纷,具有知识上优势,该类案件一般判决物业公司胜诉。为此,我院对处理该类案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积极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采取调解疏导方式,充分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发动小区所在镇委、镇政府、社区干部、司法所、部分业主所在工作单位等多方力量做好业主的释法说理工作,全力争取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和谐解决矛盾纠纷。对个别态度强硬的“钉子户”依法作出判决,以软硬结合的方式缓和业主的抵触情绪。同时,努力做好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工作,力求使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加大调解结案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案件多为系列案,一方当事人众多,处理不当极易引起连锁反应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因此必须穷尽各项措施争取调解结案,尤其是在春节、两会等敏感时期发生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深入开展调解工作平息纠纷更为关键。三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结合《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业主及物业公司进行普法宣传,加强双方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业主与物业公司利益的和谐共赢。四是加强案件执行力度,形成正确法律导向。通过加大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为广大业主和物业公司提供正确法律导向,一方面促使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为小区业主提供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另一方面促使业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把“业主维权”放置于法制框架下,避免一味地强调维权而忽略对他人权利、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