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图书室被江门市总工会评为江门市级标准“职工书屋”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5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我院图书室被江门市总工会评为江门市级标准“职工书屋” 日前,我院图书室被江门市总工会评为江门市级标准图书室,这是我院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所取得的又一项成绩。去年以来,我院积极落实市委文化兴市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市总工会的号召开展职工书屋建设。一是领导重视,精心部署。院党组高度重视职工书屋建设工作,党组开会专题研究,将职工书屋建设的目标方向与服务党委决定、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审判中心工作对接,并制定建设计划,指定具体责任人跟踪落实该项工作;二是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去年10月,我院耗资两万多元对院图书室进行升级改造,添置了一批书报架和书刊,增加配备上网电脑等信息工具,为干警提供良好的读书环境和文化氛围;三是规范管理,健全制度。通过制定图书借阅制度、图书室管理规定,逐步实现图书室管理规范化,使该学习平台的作用得到最大发挥,从而将我院创先争优和“学习型法院”建设活动推向深入,促进队伍司法能力水平的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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