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服务硬管理写就文明和谐 我院连续六年蝉联市文明单位 四度荣获“标兵”称号 何煜培院长喜获江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软服务硬管理写就文明和谐 我院连续六年蝉联市文明单位四度荣获“标兵”称号 何煜培院长喜获江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在2月25日召开的鹤山市2010年度先进表彰大会上,我院被鹤山市委、市政府授予“鹤山市标兵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院自2005年以来,连续六年蝉联市文明单位,第四次获得“标兵文明单位”称号,期间于2008年更喜获“江门市文明单位”称号。同时,我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煜培也被江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09-2010年度“江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是我院近年来坚持不懈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也是市委、市政府对我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一、司法为民彰显文明服务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我院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重点落实到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之中。201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82件,办结3966件,结案率97.2%,分别比上年增长41.3%、49.4%和5.3个百分点。大力抓好“两个文明”窗口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力度,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年内共为确有困难的330件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共计94565元,让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为30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积极落实对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救助制度,共为符合救助条件的3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救助资金6000元。二、廉洁执法促进文明和谐2010年,我院先后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学习优秀法官陈燕萍、张林武先进事迹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并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使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同时,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上级法院部署的“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为契机,组织多种形式的争创活动,积极营造出“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在全院掀起人人争当工作排头兵、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热潮。在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中,我院切实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坚持能动司法,自觉为大局服务;二是狠抓内外监督,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2003年至2010年我院已连续八年在纪律和廉政问题上实现零违纪、零犯罪,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2010年我院分别收到4宗案件当事人送来的4面锦旗,感谢法官的公正高效执法。三、优化环境营造文明气息为营造浓郁的文明气息,我院竭力加强人文环境和办公环境建设,成效显著。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政,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多数班子成员做到既能审判,又善协调、会管理,真正起到核心带头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力所能及地帮助贫困员工解决生活困难。成立膳食委员会,对饭堂的采购和饭菜质量进行监督。关心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政工科、纪检组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有效促进了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和谐。此外,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办公大楼、审判大楼以及4个人民法庭办公楼于近年相继投入使用,实现了办公区和审判区的“两区”分开。2010年我院位于马山看守所旁的审判法庭又落成启用。这是江门市首家建于看守所旁的审判法庭。在物质装备上,通过增购一批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保密柜等信息、办公自动化设备,全院干警已达到人手一台电脑,审委会委员和办案一线部门全都配备了笔记本电脑,部门副职以上配备保密柜,有效地提高了执法办案的安全和工作效率。四、建章立制保障文明规范我院坚持以制度加强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大到审判、小到着装,均有严格的纪律制度约束。为完善廉政建设体系,先后制定一些列规章制度,加强对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管理,确保司法廉洁。为加强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我院除严格执行《办公楼对外接访制度》、《审判楼管理制度》等已有制度,2010年又出台了《看守所审判法庭管理使用办法》、《预防和处理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确保庭审秩序和审判人员、参加诉讼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严格制度的执行,上至院长下至工勤人员均一视同仁,公平奖罚,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从而保障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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