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申请执行陈孝裕、张晓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评估结果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9-05-30 已浏览:50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陈孝裕、张晓武: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申请执行陈孝裕、张晓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江门市中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陈孝裕所有的坐落于鹤山市址山镇碧桂园.山水豪园傲云峰一街22号房产进行评估,估价结果为人民币1131452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果通知书,自本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

特此公告。

 

 

0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