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申请执行刘成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9-04-24 已浏览:43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成标:
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申请执行刘成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江门市经华万达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刘成标所有的坐落于鹤山市沙坪鹤山坚美园阳光水岸12号之二301房房产(不动产权证号:0100032967)进行评估,估价结果为人民币1260137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果通知书,自本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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