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247号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9-04-24 已浏览:42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申有: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247号原告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与被告申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申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支付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物业服务费12118.26元给原告;二、判令被告以实欠物业管理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五从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止
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院定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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