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966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4-11 已浏览:49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刘立安: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966号原告刘松胜、梁新女与被告刘立安赡养费纠纷一案,因被告刘立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赡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交通费、水电费和租房费等等)4000元/月/人×12个月×2人=96000元给两原告(暂从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
本院定于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59/8868723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庭
邮政编号: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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