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369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29 已浏览:64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周伟平、蔡丽芬: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369号原告李家杰与被告周伟平、蔡丽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们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周伟平向原告偿还65000元;因被告周伟平借款时签订了此借款用作家庭开支使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请求法院支持把被告蔡丽芬判令为共同还款人;三、利息从2018年11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年利率计至还清日止(暂计至起诉日约2600元);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已于2019年1月31日发布了本案网络公告,告知你们方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合议庭成员、庭审地点及开庭时间等内容。后,中国政府网于2019年3月22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主要内容为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调整为2019年5月1日至4日,共4天。故致本案原定的开庭时间(2019年5月3日)变成了节假日,现特发本公告重新制定本案开庭时间,原公告的其余告知内容不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定于2019年5月30日上午11时在宅梧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案由审判员李文雄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黄粤康、人民陪审员伦燊荣组成合议庭,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