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784号应诉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14 已浏览:47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游智: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784号原告吴燕银与被告游智、第三人鹤山市明胜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转为普通程序)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2019年5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联系人:吕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92/8868640/8868670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法院本部审判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号: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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