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611号
黄少青: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鹤山支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偿还信用卡卡号:6227644497078963欠购车分期款项合计人民币93707.25元【其中:欠购车分期本金82625.00元,欠购车分期手续费9369.00元,欠购车分期违约金1713.25元(暂计至2018年6月15日,从2018年6月16日起的利息及违约金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率计算计至被告将借款本息、手续费、违约金清偿结清日止)。2、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偿还信用卡卡号:6227644497078963欠款人民币本息47824.42元【其中1、欠本金43195元(欠汽车延伸分期本金23600元、欠消费本金4020.00元、欠消费账单分期本金15575元),2、欠利息1266.71元(欠分期付款利息1266.71元),3、欠手续费841.52元(欠消费账单分期手续费841.52元),4、欠违约金2521.19元(欠汽车延伸分期违约金489.50元、欠消费违约金416.67元、欠消费账单分期违约金1615.02元),从2017年1月1日起“滞纳金”名称调整为“违约金”计费标准不变】。(暂计至2018年6月15日,从2018年6月16日起的利息及违约金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率计算计至被告将借款本息、手续费、违约金清偿结清日止)。3、判令原告对权属被告的车牌号为粤J0215Q、发动机号为1000373、车架号为LVHFR2852J6000391的杰德牌小汽车抵押物对上述第一项的欠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第二被告对以上的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一个月,本院并定于2019年6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