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425号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29 已浏览:64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欧宝翠: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425号原告李志坚与被告欧宝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转为普通程序)等。起诉要点: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30000×2=60000元给原告。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中介费650000×3%=19500元给原告。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损害赔偿650000×0.01%×214=13910(暂从201861计至20181231,之后的按此方式计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给原告。以上一至三项合计共93410元。四、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定于2019418日上午9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吕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9288686408868670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法院本部审判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号:52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