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民初2931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24 已浏览:47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邹天成、梁娆华:

本院受理(2018)粤0784民初2931号原告陆敏婷与被告戴威勇、邹天成、梁娆华、赖柳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们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戴威勇立即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及利息4650元(从2017年9月23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至款项完全清偿日止,暂计至2018年9月23日为4800元);二、判令被告邹天成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四、增加诉讼请求:判令梁娆华、赖柳媚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们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定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10时在宅梧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冯婉雯  联系电话:(0750)8633446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宅梧镇平湖小区3号宅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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