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民初971号补缴诉讼费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23 已浏览:50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林兆德:
本院受理原告李东强与被告林兆德、李笑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补缴受理费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粤0784民初971号补缴受理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于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76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邮政编号: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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