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313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22 已浏览:48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冯燕梨:
本院审理原告鹤山市沙坪凯盛房地产信息咨询部诉被告肖镜光、冯燕梨居间合同纠纷一案【(2019)粤0784民初313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一、二按所签订的《服务收费确认书》向原告支付中介代理费壹万陆仟元;2、判令被告一、二按所签订的《服务收费确认书》中的约定,向原告支付每天相当于中介代理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由
特此公告
二○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