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民初474号补缴诉讼费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22 已浏览:45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龙口法庭
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宝力贸易中心、广东森宇林产化工有限公司、黄浩、黄石坚:
本院受理(2018)粤0784民初474号原告鹤山市跃达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宝力贸易中心、广东森宇林产化工有限公司、黄浩、黄石坚、第三人张家港跃达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补缴诉讼费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补缴诉讼费通知书。通知书内容:本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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