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民初1325号
更新时间:2019-01-22 已浏览:493 文章来源:雅瑶法庭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邓开展:
本院受理(2018)粤0784民初1325号原告林进络与被告江门市和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邓开展劳动争议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恢复诉讼通知书、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2000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9400元;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护理费12000元;四、被告向原告支付伙食补助费10500元;五、被告向原告支付交通费3000元;六、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定于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李颖敏 联系电话:(0750)8289063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法院本部审判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号: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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