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24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10 已浏览:44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24号
陈检炼、何海霞:
本院受理原告鹤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沙坪信用社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陈检炼、何海霞提前偿还原告贷款本金42581.73元、支付拖欠逾期贷款的欠息(包含利息、罚息和复利)0元(暂计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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