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破1号公告民事裁定书

更新时间:2018-12-11 已浏览:66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鹤山市顺威五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8)粤07841号申请人林志远与被申请人鹤山市顺威五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78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一、宣告鹤山市顺威五金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鹤山市顺威五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联系人:黄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723/8868659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庭

邮政编号:52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