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志轩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佛山市顺德区正深制衣有限公司、欧阳志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8-12-11 已浏览:43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佛山市顺德区正深制衣有限公司、欧阳志明:
本院执行(2018)粤0784执恢279号案申请执行人鹤山市志轩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正深制衣有限公司、欧阳志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京东大数据评估平台对陈妙基、欧阳志明共同共有位于均安镇均安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堤南路22号星豪湾4座2梯1B的不动产(房屋编码:200600810089)进行网络询价,询价结果为人民币2943333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拍卖裁定书、拟网络拍卖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上述房产50%的份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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