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老板娘手机转走支付宝余额15000元  一发廊员工获刑八个月

更新时间:2018-01-15 已浏览:29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鹤山一发廊员工许某顺手牵羊将老板娘黄某的手机盗走,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修改转账密码后,将黄某支付宝余额人民币(下同)15000元转走。近日,鹤山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772422时许,被告人许某在鹤山市沙坪街道某发廊下班时,将其老板娘黄某摆放在收银台的一台手机偷走。后许某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修改了黄某的支付宝转账密码,将黄某存放在支付宝账号内的15000元转至自己申请开通的新支付宝账户内。同日,黄某报警并向支付宝客服申请冻结账户,同月29日,支付宝客服向黄某退还15000元。同年8月,许某向黄某归还被盗手机(经鉴定,价值800元),其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许某取得被害人黄某的谅解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许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许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实际情况,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