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洞贼”三次入屋作案 最后一次只因手机要充电
更新时间:2018-01-15 已浏览:26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无业男子向某因贪念作祟,先后三次从被盗房屋门上方的墙洞钻入屋作案,第三次入屋只因手机要充电,实在令人啼笑皆非。近日,鹤山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向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下同)2000元,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向某拘役二个月,决定执行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向某既犯盗窃罪,又犯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对其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向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等实际情况,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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