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违规驾驶酿事故致一死两伤 雷州男子获刑八个月
更新时间:2016-12-14 已浏览:25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雷州男子曹某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因违规操作酿成事故,造成一死两伤严重后果。近日,鹤山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在实习期内违规驾驶,致一人死亡、两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曹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员陪同。”本案中,曹某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酿成一死两伤的严重交通事故,因触犯刑律获刑,实属惋惜。承办法官告诫广大新手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驾车上高速,否则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危及人身安全,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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