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架有风险  七旬老伯好心劝架被砸伤

更新时间:2016-10-24 已浏览:26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现年71岁老伯黄某在鹤山经营出租屋生意,本该生活滋润,安享晚年,岂料因好心劝架惹来无妄之灾,被滋事者谢某砸伤左眼。近日,鹤山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发于20161124许,被告人谢某与郑某等人将醉酒的范某带回鹤山市鹤城镇一出租屋楼下时,谢某与范某发生争执,谢某辉及被害人黄某前来劝架。期间,谢某因一时气愤,拿起摩托车上的头盔砸打范某,岂料将站在范某旁边的黄某的左眼砸伤(经鉴定伤情达轻伤二级)。随后谢某将黄某送院治疗,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当日,谢某已支付黄某医疗费人民币2000元。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