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生有虚构员工资料 冒领工资数十万元据为己有
更新时间:2016-07-05 已浏览:25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90后,女白领,本来与罪犯毫不沾边,却因虚构员工资料冒领工资70多万元而身陷囹圄,断送大好前程。
年仅20出头的郭某某是鹤山市某电器公司财务室文员,主要负责制作公司每月的员工工资表。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郭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在其每月制作的工资表内先后虚构高某某、张某某、霍某某三名非公司员工的工资资料,并以发工资的形式划账到该三人的银行账号内,其中,划入高某某账号385652.12元,划入张某某账号258516.34元,划入霍某某账号61258.33元,合计705426.78元。郭某某将上述资金以转账或者提现的方式占为己有,并用于生活上的挥霍。案发后,郭某某仅退回赃款14500元。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构方法多次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一个月,并责令其向被害公司退赔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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