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公司未妥善解决其工伤问题 男子心生不忿放火烧厂

更新时间:2016-04-20 已浏览:22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西男子程某在鹤山某纺织公司务工,因不满公司未妥善解决其工伤问题,竟放火烧厂报复,维权不成还惹来牢狱之灾,令人唏嘘。

案发于20151019日上午,程某因不满鹤山某纺织公司未能解决其工伤问题,携带事先准备的内装有一铁罐“天那水”及汽油混合液的蛇皮袋到该公司车间办公室,将“天那水”及汽油混合液体倒在办公室棉被上,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棉被点燃后逃离现场。后程某在前往派出所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该公司被损坏的物品包括纯棉成品布300、格力空调风机壳1个等,以上物品合共价值人民币5866元。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故意放火焚烧公共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