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绳牵引赃车引来民警 鹤山一男子因构成盗窃获刑

更新时间:2016-04-20 已浏览:24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为转移盗来的助力车,鹤山男子陈某、区某竟将绳子两端分别绑在该赃车及一辆摩托车上,然后驾驶摩托车牵引助力车离开作案现场,正是这一奇葩的方式引来治安员的查问,陈某因此行迹败露被鹤山法院判刑。

201582222时许,陈某、区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密谋盗窃摩托车,由陈某驾驶一辆女装摩托车搭载区某到鹤山市鹤城镇四处物色作案目标。二人窜至该镇某KTV门口,发现一辆黑色助力车没有上锁,陈某遂用绳子将一端绑在其摩托车后面,区某将绳子另一端绑住被盗车辆的车头,区某坐在被盗车辆上,由陈某驾驶该摩托车在前面牵引离开现场。两人行至坑尾村时,因形迹可疑被治安巡逻队员查问并扣押车辆。同年828日,公安机关将两人抓获归案。经鉴定,涉案助力车价值人民币(下同)2270元。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鹤山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