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绳牵引赃车引来民警 鹤山一男子因构成盗窃获刑
更新时间:2016-04-20 已浏览:24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为转移盗来的助力车,鹤山男子陈某、区某竟将绳子两端分别绑在该赃车及一辆摩托车上,然后驾驶摩托车牵引助力车离开作案现场,正是这一奇葩的方式引来治安员的查问,陈某因此行迹败露被鹤山法院判刑。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鹤山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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