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培训参审技能 市人大副主任冯细就作讲话
法庭上,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公诉人提起的公诉、被告人及其律师的辩护,严格审查证据,最后审判长与两名陪审员经过合议后对该案作出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庭审结束后,我院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庭审观摩座谈会。陪审员们纷纷发言,对参审工作中的体会和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提问。参与本次庭审的人民陪审员、实验中学副校长温维成在发言中表示:今天第一次参审,感受到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整个审判过程严格按程序进行,今天的案例可以作为他今后学校管理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鲜活素材。其他陪审员也纷纷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发言提问,通过交流学习提高法律知识和参审水平。随后,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跃新对当前陪审工作中存在的“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希望陪审员增强荣誉感,不仅要认真履职参审,还要自觉延伸陪审员工作,积极向社会宣传法律。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细就发表讲话,他要求法院尽可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于法院诉讼活动的支持和配合作用;二是尽量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三是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普法教育宣传功能;四是发挥人民陪审员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冯细就副主任强调,陪审员是由市人大常委会经过法定程序任命的,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希望陪审员树立信心,积极参与,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一是要努力学习,为依法履职筑牢基础;二是端正陪审态度,强化陪审责任;三是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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