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年审结多起厂区驾车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厂区交通安全问题亟待重视

更新时间:2015-09-24 已浏览:21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2013年以来,我院共审结6件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其中涉及厂区驾车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4件,占66.7%。该类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0件,20141件,20153件。经分析,我院审结的涉及厂区驾车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被告人与受害人多数是熟人关系,甚至是近亲属关系,儿童成主要受害者。我院审结的4件涉及厂区驾车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有3件是被告人与受害人认识,甚至是叔侄、爷孙等近亲属关系。有2件案件的受害人为2岁以下的儿童,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儿童成为该类案件的主要受害者。

二、被告人大多获受害人家属谅解,判处缓刑。由于被告人与被害人认识,甚至关系亲密,被告人的加害行为并非故意,事后均积极参与抢救工作,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量刑方面,4件涉及厂区驾车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仅有1件被判处五年六个月的实刑,其他均被判处四年以下的缓刑。

三、驾驶员粗心大意或带情绪驾车,没有及时注意车辆周边状况。4件案件的驾驶员均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驾龄较长,均由于粗心大意、带情绪驾车或存在驾驶盲区,启动车辆前无及时检查周边状况才酿成事故。其中1件案件的被告人有20多年的驾龄,到被害人所处的工厂送货,因放行条的问题与该厂保安争吵,没看倒后镜就带着斗气的情绪急速倒车,才造成被害人被撞身亡的严重事故。

四、肇事车辆均无安装倒车雷达,厂区交通安全设施不足。4件案件的涉案肇事车辆为面包车、货车等没有安装倒车雷达的车辆,遇到障碍物缺乏警报提示,容易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的厂区缺乏完善的交通管理设施,有的是家庭作坊式经营,儿童可以在厂区内随意走动,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特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厂企业要建立健全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厂区严格划分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并作好明确标识,让人和车辆各行其道。对于厂区内弯道、坡道、交叉口等地方要设立明显的信号标志。对厂区道路进行限速,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进行管理,指定区域停放。行人在厂区行走也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二、加强儿童安全监护工作。儿童尤其是幼童身材矮小,在车辆周边玩耍时往往处于司机驾驶盲区,容易酿成交通事故。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时刻做好儿童安全监护工作,不要让儿童单独在厂区内玩耍,在厂区道路上行走一定要由成人带领。同时,要加强对家长及儿童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等方面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其交通安全意识。

三、提高驾驶员驾驶技能及安全行车意识。工厂企业要定期组织厂内车辆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要保持车辆车况良好,按时参加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继续行驶和作业。驾驶员出车前应进行车况检查,并注意观察车辆周边状况,确保周边无人才启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