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超载货车撞死两人逃逸后自首 肇事司机获刑四年

更新时间:2015-07-21 已浏览:23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今年年初,在鹤山市共和镇某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贵州籍男子罗某无证驾驶一辆超载轻型货车撞死两人后逃逸,出于压力罗某最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鹤山法院对该起交通肇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四年。

罗某未取得(汽车类)机动车驾驶证,于20151181840许,驾驶一辆装载货物质量为4470Kg的轻型货车(该车核定载重质量为1300kg)沿S270线由鹤山市往江门市方向行驶,当行至S270线鹤山市共和镇某路段时,车头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的由被害人黄某驾驶并搭载被害人李某、黄某丽的二轮摩托车尾部,造成李某、黄某丽二人当场死亡、黄某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及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罗某驾车逃逸。同月25日,罗某自行到公安机关自首。案发后,鹤山市交警大队认定罗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至今,被告人罗某赔偿被害人李某、黄某丽丧葬费共人民币8000元。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发生致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案件具体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