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追讨赌债 触犯刑律锒铛入狱
更新时间:2014-09-30 已浏览:26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赌博是国家禁止的行为,赌债也不为法律所保护,但在鹤山却有五名男子为追讨赌债,竟将被害人强行禁锢在屋内并进行殴打,结果钱没追到自己却被“追”进牢里。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勇等5人无视国家法律,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期间具有殴打情节,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黄某勇在该起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他4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最终鹤山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一审分别判处5人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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