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追讨赌债 触犯刑律锒铛入狱

更新时间:2014-09-30 已浏览:26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赌博是国家禁止的行为,赌债也不为法律所保护,但在鹤山却有五名男子为追讨赌债,竟将被害人强行禁锢在屋内并进行殴打,结果钱没追到自己却被“追”进牢里。

201443凌晨0时许,黄某勇为协助他人追讨赌债,纠集冯某锦等人驾车一起前往中山市古镇,向被害人罗某某追讨赌债。未果,黄某勇等人于是强行将被害人带到鹤山市沙坪街道一房屋内禁锢又纠集冯某杰、李某星李某成一起在该处看管,逼被害人还债。期间被害人反抗,还遭到黄某勇等人的殴打。当日上午10时许,被害人大声呼喊求救,黄某勇等人怕事情败露急忙逃离现场。被害人随即报警,警方于次日将黄某勇等5人抓获案。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勇等5人无视国家法律,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期间具有殴打情节,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黄某勇在该起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他4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最终鹤山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一审分别判处5人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