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工作为幌子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四男子构成非法拘禁领刑
更新时间:2014-09-23 已浏览:21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分别来自湖南、云南、贵州等地的四名无业男子,打着为别人介绍工作的幌子,将两名网友骗至鹤山实施拘禁,强迫其加入非法传销组织。近日,鹤山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这四名男子饶某、杨某、吕某、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
今年3月下旬,被害人李某伟、李某成先后被网友以到鹤山工作为由骗至鹤山市沙坪街道新湖二巷一房间。期间,祁某指使饶某、吕某控制两被害人并亲自搜走两被害人的手机进行集中保管,以恐吓手段将两人拘禁在该房间内,意图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其后,祁某安排饶某、吕某看管两被害人,安排杨某在两被害人通电话时进行录音。同月28日,民警收到求救线索后到该房内将四被告人抓获,并解救出李某伟、李某成等人。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各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法院依法对四人作出相应的判刑。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