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工作为饵诱骗他人传销 涉嫌非法拘禁被追责

更新时间:2014-07-28 已浏览:23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以介绍工作为饵诱骗他人传销 涉嫌非法拘禁被追责

以为网友好心介绍工作,谁知道被拉进传销窝点,经历了数天的“禁锢之旅”。近日,鹤山法院对该起非法拘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网友朱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311151211间,周X权、赵X、刘X分别被网友以介绍工作为由先后骗至鹤山市沙坪街道北街口某房。期间朱某等人强行搜去上述事主的手机而集中保管,并以推打、恐吓等手段将其非法拘禁在房内,意图强迫加入传销组织。后因周X权拒不加入该组织的行为迫切,朱某等人遂于201312321许让周X权离开该房间。同月1816时许,周X权向鹤山市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即赶赴沙坪北街口50702房将被告人朱某抓获,同时解救被害人赵X、刘X等人。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朱某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非法拘禁多人多天,且推打被害人,可酌情从重处罚;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根据朱某所犯的罪行及认罪态度,鹤山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