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摆乌龙电死工友 男子获刑九个月

更新时间:2014-02-25 已浏览:21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一班工友贪过瘾使用私下购买、组装的电鱼机一起去电鱼,岂料由于操作不当,竟致一名工友触电身亡。近日,鹤山法院对该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负责操作电鱼机的被告人周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392619时许,周某、谭某与另外三名工友携带一副电鱼机到鹤山市址山镇昆联村委会平沙村一水渠电鱼。在周某操作电鱼机电鱼期间,被害人谭某用手接触电鱼杆前端捞鱼,周某因操作失误误将电鱼杆上的放电开关打开,导致谭某触电倒地昏迷,周某留守现场对谭某积极实施抢救,后谭某经送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公安机关于当日将周某传唤归案。经法医鉴定,死者谭某生前由于电流作用致心肌断裂引起的重度心律失常、心脏骤停而死亡。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周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且其案发后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