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串通买家司机骗取铜糠4.86吨 监守自盗构成职务侵占双双入狱
更新时间:2014-02-10 已浏览:23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俗语说:“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员工监守自盗的问题令许多企业防不胜防。在江门市某管道供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暖设备公司”)负责监磅工作的邹某利用职务之便串通买家司机陈某,骗取公司铜糠4.86吨。近日,鹤山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邹某、陈某均构成职务侵占罪,各获刑一年三个月。
2013年7月,陈某与邹某经密谋后利用邹某负责供暖设备公司监磅的职务之便,在将货物装到鹤山市某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货车过程中,以“多称少登记”的形式骗取供暖设备公司的铜糠4.86吨(价值165240元),并由陈某运出销赃。之后陈某联系谭某要求其帮忙雇车转运铜糠。谭某在明知陈某要转运的铜糠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雇请小货车协助转移铜糠。陈某、谭某在铜糠过完车后准备离开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小货车缴获被侵占的铜糠4.86吨。次日,民警将邹某抓获归案。案发后,缴获的铜糠已发还被害单位。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陈某结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谭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本案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邹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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