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起先后三进“宫”,85后青年聚众赌博再次领刑六个月
更新时间:2013-11-29 已浏览:2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近日,鹤山法院对一起赌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赌博罪判处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下同)15000元。这是向某自18岁起第三次因犯罪入狱。出生于1988年的向某是湖南人,只有初中文化,2006年向某因故意伤害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直至2007年刑满释放。2012年他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2年刑满释放后,时隔不到 一年时间又因聚众赌博再度领刑。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向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向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鹤山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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