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乘驾摩托意外倒地,惨遭尾随货车碾压致死,司机领刑两年十个月

更新时间:2013-11-29 已浏览:51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今年5月,在鹤山市古劳镇发生一起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货车司机张某因疏忽大意,驾车将乘驾摩托车意外倒地的被害人何某、任某碾压致死,酿成二次事故惨剧。近日,鹤山法院对该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

案发于20135320许,何某驾驶摩托车搭载任某沿S270线途经鹤山市古劳镇某路段时,与王某推行的电动三轮车发生追尾碰撞并致何某、任某受伤倒地。过了一会儿,张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由鹤山市古劳镇往龙口镇方向行驶,途经该路段时对倒地未起的何某、任某及其摩托车造成碾压,造成何某、任某二人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留守现场等候公安民警到场处理。案发后,张某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人民币30000元。鹤山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何某承担第一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承担第二次事故全部责任。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张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受害方部分经济损失,并自愿对两被害人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