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784民初6134号原告江门冠木居木材加工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贝贝卡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25-08-21 已浏览:37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佛山市贝贝卡家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粤0784民初6134号原告江门冠木居木材加工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贝贝卡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170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人民币554.48元(以人民币17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24年10月2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07月04日);(第1、2项暂合计人民币17554.48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本院定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雅瑶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