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算命先生帮人算命,趁人不注意调包偷走银行卡,并提款和消费6万多元,最终,这个假算命先生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2012年10月14日上午,湖南省宜章县人邓某清伙同同案人周某英、姚某秀经密谋后窜到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由邓某清在路边等候,姚某秀、周某英在三连市场内寻找作案目标。后姚某秀、周某英诱骗被害人吕某琼来到三连工业区源隆印花厂侧的小路上,由在此等候的邓某清假扮算命先生帮吕某琼算命,恐吓吕某琼其丈夫要出车祸,需要将身上的银行卡等财物连同银行卡密码一起放在一个塑料袋进行作法消灾。吕某琼听后受骗,将一张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写有密码的纸条以及现金人民币40多元放在一个塑料袋,交给姚某秀、周某英保管。在邓某清假装帮助吕某琼作法祈福的过程中,姚某秀、周某英乘吕某琼不留意将装有银行卡、密码及现金的袋子掉包。祈福完成后姚某秀、周某英将已被掉包的袋子交给吕某琼,邓某清要求吕某琼两个小时内不能打开袋子,否则不灵验。随后邓某清、周某英、姚某秀带着银行卡及密码逃离现场。三人先到某银行柜员机用吕某琼的银行卡提款20000元,随后到鹤山市沙坪街道某珠宝店用吕某琼的银行卡刷卡购买了价值45531元的金器,得手后三人潜逃回湖南省宜章县。周某英、姚某秀在当地将金器销赃,得款3万元,三人将赃款5万元平分,邓某清得款16600元。2013年3月3日,公安机关在宜章县城关镇将邓某清抓获归案。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清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鹤山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邓某清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