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号解码器盗车男子获刑两年三个月
更新时间:2013-09-10 已浏览:23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办公室
贵州遵义人张某强,曾因犯绑架罪被鹤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0年8月刑满释放,但其仍不知悔改,近日,又因盗窃小汽车被鹤山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3月的一天,张某强带备信号解码器、自制“一”字型六角匙、套筒等作案工具从广州市窜到鹤山市沙坪街道与同案人蔡某(另案处理)密谋在沙坪街道盗窃小轿车作案。
根据张某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鹤山法院于近日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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