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号解码器盗车男子获刑两年三个月

更新时间:2013-09-10 已浏览:23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办公室

贵州遵义人张某强曾因犯绑架罪被鹤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08月刑满释放,但其仍不知悔改,近日,又因盗窃小汽车被鹤山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3月的一天,张某强带备信号解码器、自制“一”字型六角匙、套筒等作案工具从广州市窜到鹤山市沙坪街道与同案人蔡某(另案处理)密谋在沙坪街道盗窃小轿车作案。2013320下午,蔡某驾驶一台女装摩托车搭载张某强在沙坪街道城区内寻找作案目标。两人窜到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升苑225号楼下时,发现李某正驾驶粤一辆比亚迪F3小轿车准备将其停放在小区楼下的露天停车位。张某强乘李某下车使用汽车防盗器的无线遥控器遥控锁车的机会,在附近用信号解码器接受信号进行解码。后两人离开现场。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再次窜到新升苑225号楼下,乘比亚迪小轿车仍然停放该处且四周无人之机,张某强使用信号解码器解码信号打开该小轿车门锁入内,再用自制“一”字型六角匙强行扭开汽车点火锁将小轿车发动并驾驶小轿车逃离现场。作案后,张某强在广州市增槎路一路边将该小轿车以人民币5500元的价钱销赃处理。201347,公安机关在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某宾馆将张某强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的比亚迪F3小轿车价值44787元。

根据张某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鹤山法院于近日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