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784民初4892号原告鹤山市九裕泡塑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华佳运包装材料店、杨中华买卖合同纠纷送达应诉资料公告

更新时间:2025-07-17 已浏览:11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华佳运包装材料店、杨中华: 
  本院受理(2025)粤0784民初4892号原告鹤山市九裕泡塑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华佳运包装材料店、杨中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7986.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37986.5元为本金,按1.5倍LPR(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本院定于2025年9月9日上午9时本院雅瑶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