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司法护企,助力营商“优”无止境
鹤山法院:司法护企,助力营商“优”无止境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营商环境就是竞争力。2024年12月,鹤山市发布《鹤山市政法机关亲商服务指引》,进一步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今年3月,鹤山法院出台《鹤山市人民法院关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立足司法职能为企业排忧解难出真招、出实招,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调解提速降成本 延续企业生命链
开春后,某管道公司的生产线恢复了正常生产运作,而在年前,他们还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危机。
此前,管道公司向某工程公司供应了货值370万元的塑料管材及配件,后工程公司仅支付了其中部分货款,尚欠160万元,考虑到要维持工厂生产、公司运作,管道公司遂诉至鹤山法院。
“我们公司资金链就快断了,工程公司有可能会转移财产,能否尽快查封他们的财产?”“这次必须要让他们一次性付清货款。”管道公司向法院反映,态度强硬。
接到该案后,鹤山法院迅速启动特殊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将该案优先审查立案并预派至承办团队,依法移送执行部门实施财产查封保全,及时回应当事人诉求。
该案正式立案当天上午,承办团队进一步了解到,工程公司并非恶意拖欠款项,他们收到管材后就开始工程施工,现在还未收回工程款。法官找准调和矛盾关键点,向当事人开展调解。
听取法官释法说理后,管道公司曾经强硬的态度缓和了下来。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天下午即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工程公司在2025年除夕前一次性向原告管道公司支付100万元,余款于今年5月付清。
如今,被告已依约履行第一期款项,管道公司得以资金回笼和纾困资金链断裂危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亦已恢复正常。
除了启动特殊涉企纠纷“三优先”绿色通道机制,优先审理紧急涉企纠纷,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以外,鹤山法院还积极探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推进涉企案件高效、妥善、实质化解,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提升涉企案件审理效率。
对“黑嘴”“按键”伤企零容忍
近日,鹤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责令其向被害单位退赔经济损失,严厉打击“网络黑嘴”“按键”伤企的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某网络“大V”李某在某社交网络平台发布大量有关某公司制造“骗局”、某公司是“骗子公司”等视频,称自己是“打假的”,最高的视频播放量有110余万次,并发布寻找“受骗客户”,声称可以帮助他们维权。同时,李某还联系该公司经营者,威胁并索取高额好处费。该公司的经营者因担心李某的行为影响公司声誉,以及害怕李某教唆客户到公司闹事,影响公司经营,支付李某4万元。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利用其在社交平台上的影响力,假借维权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退赔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0元。
网络环境也是营商环境。本案中,鹤山法院依法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名誉权等人格权益的司法保护,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
把“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2022年7月,某建材公司到鹤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被执行人某劳务公司尽快支付货款人民币230万元。但某劳务公司名下无可供处置的财产。2023年12月,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即便如此,承办人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与建材公司保持沟通联络,并多次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另寻契机。
2024年,事情出现转机。经多方调查获悉,某劳务公司另案起诉了案外人某畜牧公司,而案款可供支付劳务公司欠建材公司的货款。该案判决生效后,鹤山法院向案外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加强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最终,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的执行和解协议,建材公司同意放弃部分债权,案外人某畜牧公司也于法定期限内履行了义务,该案顺利执结,既成功帮助建材公司追回货款,放下其多年来的心中大石,也缓解了某劳务公司债务压力,保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因资金流动性困难等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鹤山法院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措施,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债务重组等执行和解协议,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接下来,鹤山法院将不断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以司法之力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通讯员:黄苑桦、区艺霖、李乐群、吴燕华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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