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80后男子出狱后重操旧业抢劫三起领刑十四年六个月
更新时间:2013-08-07 已浏览:24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鹤山80后男子出狱后重操旧业
抢劫三起领刑十四年六个月
俗语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都会犯错,即便是初犯了刑律,如果没有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法律亦会给予其改过自身的机会,关键是自己能否真心悔改,重新做人。鹤山80后男子梁某从19岁起,先后因犯盗窃、抢劫罪三次进出监狱,出狱后的他非但没有反省自身行为,反而继续重操旧业,又实施三起抢劫犯罪,结果再一次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鹤山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月22日15时30分许,被告人梁某窜到鹤山沙坪街道置业花园某美容连锁店内,持刀威胁被害人聂某,并用胶布捆绑其手脚及封嘴,后将其现金人民币(下同)100多元、手机两台、银行卡一张抢走,抢劫过程中致聂某头部前额受伤(经鉴定,伤情未达轻伤程度);同年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被告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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