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784民初428号原告广州北方基础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漳州国其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唐国其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状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已浏览:293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民庭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漳州国其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唐国其:
原告广州北方基础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漳州国其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唐国其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北方基础机械有限公司提交的(2024)粤0784民初428号上诉状,上诉状请求如下:一、依法撤销(2024)粤0784民初428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依法改判:1、被上诉人二应与被上诉人一共同向上诉人偿还租金28万元;2、被上诉人二应与被上诉人一共同向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实欠租金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45%的4倍的标准计算);3、被上诉人三唐国其对漳州国其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600万元范围内对被上诉人漳州国其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上诉人一、二、三应向上诉人赔偿诉讼保全担保费1000元;二、本案二审诉讼费应由被上诉人一、二、三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鹤山市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七月十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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