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死性不改 偷羊贼再次领刑三进宫
更新时间:2013-07-08 已浏览:26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只有小学文化的鹤山农民李某华,曾因犯盗窃罪于2002、2004年两次入狱,但刑满释放后他不思悔改,仍然继续偷盗生涯,新的作案目标竟是活蹦乱跳的山羊。近日,连续偷盗两只东山羊及其他财物的李某华被鹤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再一次身陷囹圄。
鹤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华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结伙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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