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弄坏倒后镜 后射击目标车辆行骗一“碰瓷党”成员领刑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0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提到“碰瓷党”,相信大家一点也不会陌生,其作案手法五花百门,利用受害车主害怕、嫌麻烦的心态诈骗钱财,需引起广大司机朋友的高度警惕。近日,鹤山法院就对一起“碰瓷党”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碰瓷党”成员龙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罚金已交纳)。2012年11月8日13时许,龙某伙同阿华(另案处理)经密谋后租赁一台小汽车并事先将左倒后镜弄坏,后两人驾车窜至鹤山市雅瑶镇朝阳工业区路段。物色到被害人吕某驾驶的货车为作案对象后,两人驾车紧跟其后,由阿华持自制弹弓夹带橄榄弹射击吕某驾驶的货车,假称发生碰撞要求吕某赔偿损失,诈骗吕某人民币(下同)1800元。其后又采取相同手段诈骗受害人陈某2100元。同月28日,龙某被抓获归案。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龙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两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