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娱乐 实为容留吸毒 鹤山一卡拉OK厅因容留吸毒三人领刑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7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为非法获取暴利,来自广东博罗的纪某铤而走险,以经营卡拉OK厅为幌子,在厅内容留他人吸毒,近日,鹤山法院对纪某及其聘请的“员工”陈某、邓某作出一审判决,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纪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下同)40000元,判处陈某、邓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2年4月,纪某向黄某(另案处理)租赁了位于鹤山市龙口镇某农场的别墅及部分农场宿舍,并聘请陈某、邓某等人从事经营活动。期间,纪某以每晚最低消费5300元的价格让客人在卡拉OK厅进行娱乐,并容留客人吸毒。纪某还在农场入口处安装监控设备和配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陈某和邓某负责DJ和看管监控设备的工作。同年7月和9月,陈某、邓某、纪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纪某等三人无视国家法律,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陈某、邓某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